我市将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建个人纪念碑

■文圃山陵园总体鸟瞰图。图中标红地块为纪念碑(园)用地,右边紧邻的为烈士陵园。
地点设在海沧文圃山陵园,面积200平方米;今起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
厦门网讯(记者 刘蓉 通讯员 杨碧英)今后的清明节,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家属,将有一个地方祭奠逝去的亲人了。记者昨日从市红十字会获悉,我市将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建个纪念碑(园),纪念碑(园)的设计方案今起征集。
纪念碑(园)将建于海沧文圃山陵园,陵园开发有限公司无偿划出200平方米用地来建设。纪念碑上,将刻有每一位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名字。
早在2007年3月,我市首位遗体捐献者阙晓梅的亲人就提出,希望厦门能建一座碑林,让亲人能有地方祭奠她(本报2007年3月1日报道)。之后,10位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亲人也不约而同地提出这样的建议。
今年清明节是遗体捐献者去世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家属无处祭奠,只能各自想办法,不少人甚至想到去厦大医学院祭拜亲人,看看亲人的遗体(本报今年4月5日报道)。
在本报的积极倡议下,市红十字会、海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大力支持,一直在寻找碑林建设地点,最终海沧文圃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无偿提供200平方米建设用地。
据悉,在福州、武汉、济宁、广州、重庆等地,已有遗体捐献者纪念碑。阙晓梅的妹妹获知此消息后很欣慰:“我们再也不用为找寻姐姐的祭拜地点而烦恼了。”
厦门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园)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厦门市于2005年正式开展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工作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至今,已有10人捐献遗体,两人捐献眼角膜。两名急症患者因移植了捐献者的角膜而重见光明。
为彰显志愿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工作,并为遗体、器官捐献者的亲友提供一个祭奠的场所,我市将建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园)。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投稿不限个人或单位)。
一、方案要求:
(一)纪念碑(园)主要作为一种陵园文化,同时又便于捐献者家人凭吊。
(二)纪念碑(园)占地200平方米,园中松柏常青。纪念碑小型精美、寓意深刻、充满温情,内容积极向上,体现“人道、博爱”的无私奉献精神。
(三)因纪念碑将逐年镌刻捐献者的姓名、出生和捐献年月,所以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留有一定空间以备将来镌刻。
(四)因考虑到纪念碑具有历史性的纪念意义,应主要采用室外型的、比较耐久型的材料为主。
(五)所有作品要求有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及简洁的设计说明,规格要求A3篇幅,比例自定,图面表达清楚。
二、方案评选:
(一)方案评选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二)纪念碑(园)面向社会征集设计方案,以“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导向,评选出如下名次: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入围奖若干名。所有的获奖作者将获得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和市红十字会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三)原则上,一等奖为实施方案,经完善后,由主办单位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纪念碑(园)将注明一等奖创意者。
(四)作品要求均为作者本人原创,如有抄袭或一稿多投者,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稿者本人自己负责。方案一经实施,版权将赠予主办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设计条件等详情请登陆厦门市红十字会网站:www.xmredcross.org;或厦门网:www.xmnn.cn。
(二)投稿时间:2008年8月29日——9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收稿)。
(三)投稿地址:厦门市红十字会(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幢302室),邮编:361003。联系人:杨碧英 联系电话:2028505。
(四)投稿请务必注明来稿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厦 门 市 红 十 字 会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 门 晚 报
2008年8月29日



